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检察机关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,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,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,树立全院“一盘棋”思想,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枢纽作用,打破各业务部门“各自为战”困局,强化与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,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协作机制。
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,涉及全院各个业务部门。案管部门加强线索管理,各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,严格落实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”的理念。
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案管部门联合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制定《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》,明确了线索移送的程序和范围,规定了线索移送、接收、办理、反馈时效等,确保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有据可依。由专人负责线索移送、管理工作,统一文书模板、严格审批流程,保障线索流转有序、办理规范高效。
目前,实现了各业务部门信息互通、力量互融、措施互助、成果互享,各项检察业务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案管部门在履行好接收和移送线索的工作职责的同时,强化后续跟踪督办职责,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线索的动态监控,强化跟踪督办职责,确保相关部门线索查办的成案率,提升业务监管的针对性、全面性和有效性。
今后,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,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,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,规范推进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走深走实,为敦化林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